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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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遇到开发商违约的状况下,购房者可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自身权益依法维权。针对房地产估价师行业的监管力度将会进一步强化,若未能就开发商的解决方案感到满意,涉及到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可以向上游监管部门如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同时提交至国家建设交通委员会进行实名投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九条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依据关于房地产服务的相关法规以及个人所受到的实际影响,购房者可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起诉相应的开发商。同时,我们将加大对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若针对开发商提出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或者遇到有关房屋质量方面的困扰,您可以直接前往当地质监局进行投诉,同时向建设交通委员会提交申诉,以获得及时有效的处理。
2024-10-13 09:23:47 回复专业解答当您在购房时遇到房产质量问题或纠纷,别慌,我们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帮助。特别是在商品住宅质量保修责任争议中,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您有权依据法规和自身权益,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此外,政府也会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监管,确保评估结果公正合理。
专业解答若被拆迁者选择产权调换作补偿,在安置房未通过验收且存在质量问题时,有权拒绝签署接收文件。 根据法规,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或交付后核实存在主体结构问题,购买方可解除合同并索赔。这种情况应受法律支持。
专业解答在遭遇拆迁安置房延迟交房时,购房者可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及损失赔偿金。延迟交房可分为非正常与正常两种情形,其中非正常延期多因开发企业问题所致。购房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如不可抗力等,可依法解除合同。
专业解答所有的婚姻状况或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对于婚前取得所有权的房产,无论其购房款项是否已完全支付清偿,该房产皆归产权拥有者所有。然而,若房产是在婚后通过共同财产支付,那么在离婚进行房产分配之时,房产的拥有者应对另一方作出适当的补偿以示公正。
专业解答您应该向负责房产管理事宜的相关部门或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在投诉过程中,您可依据与开发商签订的买房合同中所列明的各项内容,对比房屋当前所呈现出来的质量问题,并据此向开发商提出按照正式规定进行修复以及损失赔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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