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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时间:2024.11.1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阅读:1446人
律师解析:
关于赔偿范畴与处理顺序之探讨:本题涵盖广泛,包含了对补偿伸手涉及的范围、步骤及其主体等诸多方面。
首先,让我们来讨论一番哪些是补偿的主要成分,这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因公出差过程中的交通、食宿费用以及为了康复所需购置的辅助器具等等。
此外,还包括因医疗而无法工作期间所保持的正常薪酬也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这段期间提供的护理服务费,还包括一次性的残疾补助金,对于那些必须结束劳动关系的职工来说,他们可能会面临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的残疾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另外,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在发生工亡的之时,他/她之前所抚养的亲人将会得到抚恤金。接下来,我们将涉及到赔偿处理的具体步骤,总的来说,它算是一个较为绵长的过程。当职工遭受工伤时,他/她所在的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一个月内向地方劳动局递交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能按时提交申请书,那么工伤职工就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的第一年内向地方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在进行工伤认定之后,只有在医疗阶段或者医疗期限结束后,县级以上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才有权力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最后,我们将根据鉴定结果,计算出准确的赔偿金额。关于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除了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以外,其他的部分通常都是有工伤保险来承担的。反之,假如单位没有为员工开设工伤保险账户的情况下,则所有的赔偿都应由单位全额负责。数据显示,如果单位曾经为员工设立过工伤保险账户但是并未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只要在员工产生工伤之后能够立即补缴,那么相关费用则可以通过社保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协商来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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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建军律师团队律师

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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