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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取消商品房预售合同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871人
律师解析:
在意外发生之时,如确实存在某些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得不取消的情况下,必须与合约对象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并获得其明确的许可,同时承担因悔约所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在此过程中,务必确保及时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特别是针对那些借助中介机构进行交易的当事人,必须由三方人员在场,共同在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上签名确认后方能视为有效。
2.在签署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过程中,务必要对合同的终止日期、合同的法定名称、合同的流水号及需要详细阐述的具体部分等关键内容予以明确规定,经各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3.若其中一方由于身处异地或其他个人原因而无法亲自出席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书的场合,在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之后,可向其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4.倘若双方已就悔约及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等事项达成共识,且已有口头约定,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采取适当措施,例如保留录音资料、传真文件等证据,以便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中,能够有力地维护自身利益,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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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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