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满足相关法律规范和条款的前提条件下,购
买房屋所支付的
定金是完全具备退还资格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当交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预先约定履行相应
债务时,其将丧失索回定金的权利;而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未能按约履行相应债务,则应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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