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协议共分为五份订本,分别为客户自行保留、公司存档备份、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银行进行档案保管以及在缴纳
契税阶段作档案留存之用。对于选择支付全部房款或者分期支付购
买房屋款项的客户而言,其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时均为四份,即客户自行保留、公司存档备份、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及缴纳契税阶段档案留存各一份。在拟定的日期及地点,
购房者应准备齐全所有相关凭证,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
代理商共同签署正式的
购房合同。在法律层次上,预售合同(即
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存在着显著差异。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主要涵盖了
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这两大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