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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商品房怎么维权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24人
律师解析:
面对房产多售的维权案例时,买主有权要求解除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归还此前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该款项所生之利息,同时还能要求对方对自身因此次违约而导致的经济损作出赔偿。若卖房方为普通公民,他们有权利按照违约事实向违约方寻求违约责任承担,但其索赔仅限于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所产生的利息,并就其因为此次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如果以上索赔途径均告失败,买家仍具备借助司法途径维护权益的权利,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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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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