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拒收房导致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拒收房导致开发商违约怎么办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82人
律师解析:
在如下情况下,购房者应有权利拒绝接收所购房屋:首先,当开发商提供房屋之时未能依法提交建筑物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是法定的房产证件;其次,若交房过程中也未向购房者提供书面承诺的质量保证书以及详尽的使用说明书;再者,一旦购房者在现场感受到所购房屋的质量存有问题并且手头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实或者经过权威机构鉴定确认存在实质性质量缺陷的,买房人也有权保留意见暂缓签收;最后,如果发现实际交付的房屋并不满足买卖合同所承诺的其他任何交房条件,同样也可以选择暂时拒绝收房。此种情况下,若购房者进行抵制性行为而决定不予接受所购房屋,可视为开发商的延期交房的行为,并应对由此造成的延期交付结果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