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不动产
产权到期后续缴费标准这一问题,在相关法律条文中尚未有明文规定。然而,土地使用方在
土地使用权有效期结束前,可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递交续期申请。根据现行规定,续费标准将按照当年状况进行调整,以1%-10%增幅收取(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所需要缴纳的额外费用上限通常不超出五个数字的范围区间内。具体来说,不动产产权到期续缴费标准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
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结合构成
房屋产权;房屋所有权具有永久性,而土地使用权则会因相关
法规的不同而分别设定40、50或者70年的使用期限。当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将会自动续期,且续期过程中的缴费标准应根据当年情况进行调整,同样采取1%-10%的增益比例收取(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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