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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属于恶意串通吗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32人
律师解析:
房屋多次售卖属于严重的违反法律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损害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一国家级的法律法规。一旦存在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具体来说,倘若在签署合同时,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了对方大量的财产,那幺将会面临着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会被依法判定缴纳罚金或进行单一罚金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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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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