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若房产存在瑕疵,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协商整改。如整改后仍未能恢复或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购房者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购房者应确保所有沟通记录及整改证据完备,以备不时之需。在追求自身权益的同时,也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开发商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在房屋交付后发现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权索赔。若涉及主体结构严重缺陷,可申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复核。如确认问题属实,购房者可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经济损失。这是购房者应有的权益保障,也提醒开发商要严格把控房屋质量,避免给消费者和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交楼后遇房屋质量难题,可先与开发商沟通寻求修复。若期内未解决,考虑法律诉讼或找第三方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同时,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若问题危及安全,可直接向开发商申请退房。保护自身权益是首要任务,应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收楼后发现物业问题,轻微或非普遍性可要求修复,但不退费。若总结构质量差或严重影响生活实用性,可要求撤销合同并获经济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解释,总结构不合格或严重影响使用,购房者诉讼解除合同及赔偿应获法律支持。

发现商品住宅质量问题,应在质保期内向开发企业提出维修请求。业主延迟导致保修逾期,法律不予支持。维修责任依产权特性定,业主专有部分自修自费,共享部分由物业维修,业主按产权比例分摊费用。大规模维修需业主大会批准,使用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