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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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时,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解释,若房屋主要构部件存在重大质量缺陷或不符合质量要求,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同样可要求退订合同并追偿损失。双方应依法处理,保障权益。

购房时,开发商建议付定金保障协议签订。协议列明违约责任,买方违约通常赔偿实际损失的30%。我国法律对购销协议违约金无明确具体规定,仅限于不超过实际损失30%。若违约金过高,买方可诉请法院降低。

对于此类问题,当事人可优先与对方展开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其次,如购买者希望终止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违约责任,应当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费用。再者,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购买者亦有权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该项合同义务。

倘若双方仅达成协议规定,即若购房者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其将无权索回已经支付的定金,那么,购房者可基于此项条款显失公平之理由,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形变或者撤销这项约定的申请,以期能够追回因购房而付出的全部款项。

房地产交易手续争议属民事范畴,受时效法规约束。现行法律规定,民事权益保护时效期为三年,自当事人知晓权益受损及责任方身份时起算。确保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促进房地产交易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