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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质量问题索赔多少合适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22人
律师解析:
对于新房出现质量问题时,通常主张索赔金额为五十万元是具有较高合理性。在特定情况下,如果房屋已于交付后发现存在质量瑕疵且仍处于保质期内的话,卖方应承担修复相关责任。倘若卖方向拒绝履行修复义务或在符合法律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迟缓进行修复工作,买方有权选择自行进行修复或是委托他人代替修复。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内所带来的其它损失,均由卖方面临责无旁贷的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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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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