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在购置房产时发现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方可根据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条款对房屋出现的具体质量问题进行详细对比,并据此向开发企业提出合法需求,要求对方依照合同规定实施修复工作及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赔偿;对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严重不合规以致无法交付正常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通过严格检查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情况下,购买者有权终止该项交易行为,选择退回所购房屋。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若房屋在质量方面存在瑕疵,购房者应当依照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所明确的条款,对比评审房屋所暴露出来的质量问题,据此向开发商提出合理的修复方案并就因此导致的损失求偿;其次,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由于质量未达标准而无法顺利交付至购房者手中,或者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但经过检验其主体结构质量仍然未能达标,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2024-10-13 17:57:3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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