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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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房二卖,法律有明确规定。若两份合同均未登记,则以签订时间先后为准;若已登记,则登记者拥有所有权。在特殊情况下,还需考虑合同的实际履行程度等因素。总之,法律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关于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两份房屋交易合同,先签的合同具有优先执行权。若其中一份合同已完成标的房产交付,则实际履行方获得所有权。若仅一份合同完成过户登记,则登记方拥有房屋产权,未过户方需向卖房人索赔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物权优先于债权。

一房二卖时,房产归属依过户或预告登记先后确定;无手续者,占有者得权。有效合同方有权要求履约,可撤销及无效合同方得追责。具体法律依据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购房需谨慎,维护自身权益。

在两份合同均未完全履行时,我们主张先签生效原则,即先达成协议的买受人享有所有权,后签买方可主张违约金或赔偿金。同时,我们会考虑标的物所有权、占有情况及合规义务履行情况,并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执行合同、补救或赔偿。

当遭遇开发商一房二卖等违规行为时,购房者可向当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这些部门负责监管区域内房地产开发活动。内部设有专门科室负责此类事务,对开发商经营行为实施监督与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