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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谁的最终权

时间:2024.09.11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993人
律师解析:
关于一套房产的两次销售行为,如何确立其房屋所有权归属的问题,主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第一,当两份交易协议均未正式生效时,我们应当严格遵守协议签订顺序为先的原则来确认所有权;第二,若其中一方买受人已经成功获取到所售标的物的所有权,则法院应更加倾向于维护物权优先这个原则;第三,假如双方买受人都未能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将优先考虑占据标的物并实际控制它的那一方享有所有权的权益;第四,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完全履行了购房合同中的各项义务,那么在确认产权时将坚守履行时间上领先的原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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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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