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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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广告引发法律责任的评析与界定在商品房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主体方面,主要涉及到三个重要环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以及广告发布者。首先,让我们来详细阐述广告主这一环节。在此情境下,广告主主要是指那些参与商品房开发或者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务的公司及机构,他们有义务确保自己发布的广告信息真实可靠。

商品房虚假广告引发的法律责任涉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三方。广告主需对广告真实性负责,广告经营者需审核广告内容,广告发布者,他们则是代表广告主或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向社会公众发布广告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同样需要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地产纠纷处理方式有行政调解和行政处罚两种,前者通过双方协商,由行政机关介入调和;后者则采取强制措施。仲裁作为一种解决途径,适用于产权、使用权等争议,由专业机构依据法规和行业规范裁决。房地产纠纷诉讼分为民事和行政两类,由法院主导审理并作出判决,涵盖法律关系的多方面。

在合同履行中遇到纠纷时,应优先采用协商解决,坚持平等互惠原则,通过对话达成一致。若协商无果,可寻求调解,由第三方公正引导,帮助双方理解和妥协,达成和解。无法调解时,可选择仲裁,由专业机构裁决;如仍需,法律途径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被依法解除之后,处理方式如下:涉及到的相关财产,应当按照原状退还给行为人;若无法进行实物形态的返还或无此必要性的话,那么应获取折价补偿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其中一方存在过失,则需由过错方对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负责赔偿;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