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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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定情况,房屋在预售合同签订后可能退还。卖方违约或欺骗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解约;购房者原因退房需承担违约责任。售房合同一旦签署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在签署预售合同时,若房屋需撤销购买,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履行合同义务、实施修复补救或赔偿实际损失等,其中所产生的损失赔偿金额应等于因过失行为所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这其中也涵盖了在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买方本应有权获取的所有潜在收益。

房产交易中,买方有权换房。若未完成备案,双方可协商变更。若已备案,需共同前往房屋登记机构撤销原记录,并重新签署合同再次备案。确保换房流程合法合规,保障双方权益。

在特定情形下,预售房产交易中的房屋是可以进行退还的。若您因为卖方存在违约或欺诈行为等因素而选择退房,可直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然而,若是由于您个人原因决定退房,则需负担因违反合同规定所带来的相应法律后果。

可通过充分沟通与协商进行房产的变更选择;而在开发商已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并获批准登记后,如需更改购屋方案,就必须首先要求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房产登记管理机构,撤销原已完成的备案记录,然后再度签署新版合同,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再次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