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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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房二卖是违法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关于房子首付款退还及违约金问题,应由买卖双方明确约定。若买方无故退房,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若合同未明确或约定不明,违约金通常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卖方因自身手续问题导致交易失败,无权收取违约金。

农村旧宅若属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售卖则行为无效。但若第三方善意购得并已登记,售房方失去追索权。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期间依法所得,双方平等处置。擅自售卖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若房屋买卖发生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经查证不存在任何欺骗或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则应判定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驳回当事人关于退还房屋与款项的诉讼请求;2、若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士,但已获得相关组织和部门的批准,则可认定此份合同为有效。

在拆迁安置房交易中,若存在多买现象,合法有效合同的签订方有权主张卖方履行产权转移。但对于可撤销或无效合同的签署者,一年内有权申请撤销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有时限内最高可索赔已付款一倍。

处理邻里权利纷争时,应首选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寻求社区调停组织协助。若调解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可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途径,可有效化解邻里纷争,维护社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