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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板干活下班出了交通事故撞死人,老板承担多少

时间:2024.09.0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882人
律师解析:
当给其雇主完成工作任务并准备返家时,遭遇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导致他人死亡,对于该事件中雇主所负担的责任分配,应根据具体情形及适用法律标准进行深度分析。在此必须强调指出,雇员下班之际为他通常会度过私人生活的时段,其行为并不一定被视作为履行职务范畴内。
鉴于此,假使雇员在下班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他人不幸离世,此时雇主可能其需承担的责任有所减少。总体而言,雇主应当担责程度的判定,需要全面考虑事故的具体详情、员工所行是否确实为兼职职责以及员工是否存有心向恶意或明显过失等诸多复杂因素。倘若对以上理论仍怀有疑虑,建议您寻求专业法律机构人士的意见以获得更为详尽且精确的解释与解答。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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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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