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湖北宜昌全款买房怎么退房

湖北宜昌全款买房怎么退房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08人
律师解析:
买房产时采取全额支付方式而事后又感到懊悔是否能够解除合同并退还全部款项,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首先,假如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无法满足交付条件、已交付建筑物之后被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以致于对日常居家体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或者在完成合同签署之后,出卖方擅自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甚至进行擅自抵押违法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形之下,作为买方的您拥有充分的权力提出退房申请,也即是,只要能出示充足的证据证明出卖方可解除合同的违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您完全有资格要求退房并且在这种前提下解除合同无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次,若是您仅仅由于个人情感因素导致对购置的房产不满而要求退房,通常情况下这是难以实现的。因为一旦全额支付了房价款项,就代表着实际交易中的购房合同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即便双方尚未正式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实际上房屋买卖协议已经在事实上成立有效了。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以无正当理由要求退房,就会视为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