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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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之确定原则针对劳务合同纠纷法律管辖权的明确规定要求,首先需依据相关条款进行规范,若未曾作出详尽之约定则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审判:即以被告之居所地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点作为管辖的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关于劳务合同所引发的争议,并无仲裁程序规定必须先行执行的要求。

其实,这个问题得看法官调查出来的案件事实才能知道答案。比如说,当法官发现原告真的做了侵权的事情,而且这个侵权行为就是导致他们之间有了债的原因的话,那被告提出的反诉就很可能会被认可。不过,如果原告能拿出证据来说明他们之间的债是因为签了借款合同之类的合法行为引起的,并且这个侵权行为跟他们之间的债没有直接的联系,那被告提出的反诉就可能不会被认可。

企业要是实在没钱还债了,又没啥钱可供用来清偿所有债务,或者看起来连欠别人的那点都清不掉的话,就得按照这个法律规定的程序去申请破产清算或者重整。其实,借款合同打了官司也不好使,它本身并不能决定企业到底能不能破产,关键还是要看这个企业是不是真的符合破产法里说的那种“欠了钱还不起”、“钱不够还债”的情况。

在你去法院打借贷官司的时候,要是法官觉得可能因为某个人的做法或者别的啥事儿让判决变复杂、不能顺利执行或者会伤害到另一方的话,那他就可以根据对方的要求来决定让对方交出一部分财产给法院保管起来。而且,如果这个时候事情比较紧急的话,法官必须在48个小时之内做出这个决定。只要确定要做财产保全了,就要立马开始执行,不能拖泥带水。

就是要看合同是怎么写的,还有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才能知道借款人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合同里面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就按合同办;如果合同里面没写明白,那就看看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再来决定责任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