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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纠纷找谁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498人
律师解析:
当我们在购买房产过程中遭遇问题时,这其实是非常普遍的情况。许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应当寻求哪些机构或组织来解决纠纷,因此,在此列出一些常见的处理途径供您参考。首先,当涉及到民事诉讼时,当事人通常会选择向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然而,若涉及到合同纠纷,这便触发了法定的专属管辖权。识别并确定可能的纠纷类型以及对应的管辖部门,对于纠纷的妥善处理至关重要。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纠纷,地方基层人民法院都是第一次审判的首选机构,除非法律法规另有明文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公民间的普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其次,对于发起针对公民个人的民事诉讼,则需要遵循基本原则,即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若被告户籍所在地与其常居地址不符,则由当事人长期居住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总体来说,关于公民的民事诉讼,一般都按照“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的原则来进行审理。但在此要说明的是,房产买卖合同纠纷不能套用这一通用的管辖规定,而是应遵循特别规定——专属管辖,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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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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