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房屋按揭申请未获批准时,退款规则各异。银行额度问题导致的拒贷,购房者与卖方可协商解除合同,卖方无条件退还首付款;如因购房者自身因素(如信用问题或偿债能力不足),需尝试担保或延长期限,若仍无法获贷,解除合约需担责并支付违约金,卖方退还首付款。无论何因,首付款退还不受影响,仅违约责任有别。

购房若遇商品房逾期交付且有重大质量缺陷(主体结构瑕疵、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开发商一房二卖或私自抵押等情况,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无需担责。反之,仅因个人原因退房可能面临违约。合同履行后,无合理退房诉求将构成违约并需承担责任。

期房未按期交付,是否能退房取决于合同条款。若有明确规定可退房,则按合同执行;若无规定,则依据房地产销售法规处理。若开发商延迟交房且经多次催促后超过三个月仍未交付,您有权要求退款并双倍赔偿定金或支付房价利息。三个月催告期满后,可申请取消订单。

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时,购房者一般不能立即终止合同。但根据合同中的宽限期条款,若宽限期结束后仍未交付,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追索预付款项和利息,并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赔偿金。购房者可在合同中明确交房时间,如发生延期交房,可依法撤销交易并提出诉讼请求,开发商需承担延期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及相关违约金。

购房定金退还规则:若未能履行先前约定的债务,则丧失了请求对方返还定金的权利;定金接受方,如果同样未能按照事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债务,那么其理应向付款人双倍返还已收到的定金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