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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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上下班路上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在合理路线内发生,通常可认定为工伤。例如,从工作地到家或反之的常规行程中发生的车祸,只要员工无重大过失,就符合工伤规定。

员工在上下班路上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如在合理路线内发生,通常可认定为工伤。例如,从工作地到家或反之的常规行程中发生的车祸,只要员工无重大过失,就符合工伤规定。

上班途中受伤不一定算工伤。如因个人疏忽滑倒,无法获得工伤认证;但如遭遇非个人原因引起的交通事故并摔倒,根据法律,可认定为工伤。法律规定,工作时间外,前往或离开工作场所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公共运输工具事故带来的伤害,均属工伤范畴。

根据相关法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若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或因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些情形被明确界定为工伤,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当员工遭遇此类不幸事件时,用人单位应积极履行其法定义务,确保受伤员工获得应有的工伤认定和相应赔偿,以此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员工工作期间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伤,若行为属于完成本职工作,法律责任由雇主承担。员工因此事故受伤,若符合工伤认定标准,有权申请工伤认定,雇主需按法规承担工伤责任。无论员工是否有过错,其受伤害的权利都应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