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南昌学区房新政策是:
符合条件的非南昌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或
监护人,提交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
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交居住证以备入学系统审验,居住证办理时间需半年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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