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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办理手续

时间:2024.09.04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82人
律师解析: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手续是: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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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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