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土地房产所有证不值钱。土地房产所有证属于土地改革前颁发的权证,一律无效,在土地房屋私有权契证一体的情况下,一般认为
房屋所有权随
土地所有权一并无效,但由原所有人或其后代继续合法使用的,可以确定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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