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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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水管道漏水事件的责任承担,需根据漏水原因判定。若是管道自然老化,物业应负责修复;若是房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需承担修理或赔偿责任;若是他人装修失误造成,侵权者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关于漏水责任:若漏水因上层住户装修不当、水源使用错误,或其管道、防水涂层损坏导致,修复责任应由上层住户承担。若漏水源于建筑质量问题,如防水保质期内或设计缺陷,房地产开发商需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负责维修。特别是屋面、卫生间、外墙和地下室等防水工程,保质期均为五年。

下水管线渗漏的责任界定需根据具体原因来判断。如因自然损耗导致的管道老化,物业管理部门应负责及时修复。若是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维修工作或赔偿责任。而若因他人装修不当导致,则应由侵权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对于下水管线渗漏,需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1. 若楼上下水管道属楼上居住者,维修责任应由其承担,因谁使用控制,谁负责。如遇损坏致家具电器受损,建议拍照取证,与邻居沟通协商,无果可诉诸法律。 2. 在采取法律手段前,可尝试物业调解或社区委员会协助处理,以和平手段解决纠纷为首选。 3. 若下水道位于公共区域,维修责任应由物业管理部门承担,涉及业主日常生活需求,物业公司必须履行此职责。若漏水非人为且仍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同样负有维修及赔偿义务。

家庭水管渗漏若因楼上居民疏忽或不当操作,由其承担全部责任;若是共有管路系统故障且物业有维护职责,则由物业担责;若属建筑质量缺陷且在保固期内,由建设方负责。不同情况,责任主体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