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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道漏水责任承担分多种情况。在建筑工程质保期内,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责任,因其对建筑工程质量有保修义务。已过质保期,住宅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维修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按程序申请使用。
若主管道为人为损坏,如装修不当导致漏水,侵权人要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无法明确原因或责任主体时,物业应先行排查,确定责任归属后由责任人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建设单位严格履行质保期内的保修义务,保障工程质量。
2.业主和业主大会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程序,以便及时使用。
3.装修时规范施工,避免因不当行为造成主管道损坏。
4.物业提升排查能力,快速确定漏水原因和责任主体。
2025-10-11 13:48: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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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建筑工程质保期内,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有保修义务,主管道漏水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这是基于建设单位在工程交付时需保证一定期限内工程质量达标。
(2)过了质保期,针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主管道维修,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以保障公共设施正常使用。
(3)若主管道是因人为损坏如装修不当导致漏水,侵权人需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体现了侵权责任自负原则。
(4)当无法明确漏水原因或责任主体时,物业应先行排查,确定责任后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确保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
提醒:遇到主管道漏水问题,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情况责任承担不同,若对责任认定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意见。
2025-10-11 12:17: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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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建筑工程质保期内,建设单位要对主管道漏水负责维修,因为建设单位本就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二)过了质保期,针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主管道维修,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
(三)若主管道是人为损坏,像装修不当导致漏水,侵权人需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四)若无法明确原因或责任主体,物业先进行排查,确定责任归属后,由责任人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2025-10-11 11: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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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保期内,主管道漏水由建设单位维修,因其对工程质量有保修义务。
2.过了质保期,住宅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主管道漏水,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按程序申请。
3.主管道为人为损坏,如装修不当导致漏水,侵权人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4.原因或责任主体不明时,物业先排查,确定责任人后由其担责。
2025-10-11 10:54: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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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主管道漏水责任承担分多种情况,质保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过质保期可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人为损坏由侵权人担责;无法明确原因或责任主体时,先由物业排查确定责任人。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有保修义务,所以在建筑工程质保期内,主管道漏水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而过了质保期,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可按规定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按程序申请使用。若主管道是因人为装修等不当行为损坏漏水,侵权人需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当无法明确原因或责任主体时,物业有义务先行排查,确定责任归属后由责任人担责。如果遇到主管道漏水责任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11 10:21:5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