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
1996年始从事法律工作,2001年成为专职律师。2007年创办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委员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会员、北京市法律援助模范个人、北京市优秀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带领团队参加“皇城根杯”首届东城区律师辩论大赛,获得团体一等奖,个人获得优秀辩手称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调解协会第一届会员、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体育馆路街道调委会调解员。 热心公益事业,被原崇文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崇文区司法局聘为崇文区“律师普法志愿团”成员;入选东城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优秀法制宣传志愿者;参加北京市司法局举办的“法律服务村居行”启动仪式,成为首批“北京市法律服务村居行”80名公益律师之一。从业二十余年,担任政府、企事业、基金会、大学、部队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数百家次。 深厚的民商法理论基础,长期致力于婚姻家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顾问以及房地产法律事务的研究与实践。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诉讼技巧、独到的见解和处理方法,成功代理了大量复杂、疑难案件。敬业、诚信、专业、谦逊,处事严谨细致、逻辑思维严密、办事大胆稳重,且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体现了周红笑律师的一贯工作作风;委托人利益至上、当事人利益最大化是她的执业追求;理想的法律服务成效让周红笑律师赢得客户的一致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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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律师在房地产交易争议中提供法律支持,收费模式多样,包括按事务时间、任务时长或交易金额百分比计费。各地情况不同,无统一标准。但各地政法部门或律师协会会制定相应政府指导价标准。

律师在房地产交易争议中提供法律支持,收费模式多样,包括按事务时间、任务时长或交易金额百分比计费。各地情况不同,无统一标准。但各地政法部门或律师协会会制定相应政府指导价标准。

房地产权证明争议,通常先尝试协商和调解,买卖双方可自行沟通或请第三方介入达成共识。若协商调解无果,可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若未签仲裁协议或仲裁裁决无法执行,或非当地法院受理,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房地产开发合同争议,应首先寻求平等和解,理性沟通。若和解不成,可请房产管理局协助调解。调解无果,可依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若仲裁协议缺失或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