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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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物业未能充分履行其职责,则业主有权选择暂停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然而,在物业公司遵循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义务的前提下,所应缴纳的物业费是必不可少的。业主应当保留有关证据以证明物业公司未完全满足其服务承诺,只要能够有效验证相关证据,便可选择抵扣因服务不足导致的部分物业费,但无权拒绝支付全部在列的物业费用,否则一旦引发诉讼纠纷,最终结果往往会对业主造成不利影响。

面对与物业的争议,业主有权依法参与自愿平等的协商。如沟通无果,可向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机构投诉。若投诉未获满意答复,可请求物业管理公司注册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首先,精确记录违约行为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或书面记录。其次,建议采取协商策略解决问题。面临物业费用支付时,应主动联系物业管理公司,明确指出不当做法,并坚决反对或主张减少费用。这些过程都应详细记录。

物业服务未完全到位,业主是否可暂缓缴纳物业费?多数情况下,物业费是小区正常运转的基础。若服务存在小瑕疵,不建议直接拒缴。建议先与物业沟通,寻求改进方案。若沟通无果,再考虑其他合法途径,如更换物业或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做既能保障业主权益,也利于小区和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不得因物业服务水平不足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用。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业主需承担支付物业费用的责任。对于已建设但未交付给业主的房产,物业费用应由开发商承担。因此,业主和开发商应分别履行自己的支付义务,确保物业服务得以正常进行。 同时,业主也应积极与物业公司沟通,共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满足业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