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
违约金数额。
若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
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增减。
2.合同
未约定的,按违约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含直接和间接损失,像因违约产生的租房费。
3.司法上,法院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合同履行、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衡量,违约金一般不超实际损失30%。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小朱为卖方,小李为买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小朱因自身原因欲
解除合同。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数额,但小李认为该违约金过分低于自己因无法按时入住产生的租房费用等实际损失,双方就违约金数额产生争议,协商无果后小李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按约定执行,但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适当调整。本案中合同虽有约定,但小李认为过分低于实际损失,其有权请求增加。
2、若合同未约定,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小李因小朱违约无法按时入住产生的租房费用属于实际损失。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违约金通常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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