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治疗后伤情稳定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或
停工留薪期满,应及时做
劳动能力鉴定。
2.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
近亲属可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像骨折愈合、拆除固定后,神经损伤治疗观察一段时间,伤情平稳时适合鉴定。
3.鉴定过早或过晚都不好,前者影响结果准确性,后者影响
赔偿获取。
建议咨询主治医生,把握好时机申请。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名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治疗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认为小朱伤情已稳定,想尽快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但小朱觉得自己身体还未完全恢复,此时鉴定可能不准确,会损害自己权益。双方就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应当及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是关键判断标准,像骨折患者需在骨折愈合、拆除固定装置后身体状况平稳时适宜鉴定,神经损伤患者需经过一定时间治疗和恢复观察。
2、过早鉴定可能因伤情未稳定影响鉴定结果准确性,使职工权益受损;过晚鉴定则可能影响赔偿的及时获取。小朱和用人单位应咨询主治医生了解伤情恢复情况,再适时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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