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后,通常60日内作出决定;
若
事实清楚、
权利义务明确,15日内就会出结果。
2.若工伤认定需依据司法或行政主管部门结论,在其未出结论时,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3.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受理后,发现部分事实需进一步核实。同时,小朱也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小朱认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尽快完成,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表示需按规定时间办理,双方就办理时限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则应在15日内作出。本案中若符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情形,应在15日内作出;若需核实事实,60日作出决定也符合规定。
2、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
司法机关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结论为依据,在相关结论未出时,工伤认定时限中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所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此规定办理也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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