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十级伤残赔偿里,和
工资挂钩的
赔偿项目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
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
先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十级伤残能拿到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出事故或者患上
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
缴费工资。
再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俩的具体标准得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不一样,计算月数也有差别。像有的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3个月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6个月算,但这不是全国统一的。
总结一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明确按7个月本人工资算的。要是想知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月数,得去参照当地规定。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在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时,双方就赔偿项目和金额产生争议。单位认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小朱部分工资计算,小朱则坚持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算。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称按自己的标准计算,小朱要求按当地政府规定来。
案情分析: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所以单位应按此标准向小朱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单位不能自行确定标准,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计算月数并支付给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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