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地
工伤误工费等同于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
工伤暂停工作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支付。
2.工资计算,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算。
3.停工留薪期依
医疗机构证明和各地规定确定,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延长不超12个月。
4.评定
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
伤残待遇。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地工作时受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时,与小朱产生争议。公司认为应按小朱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计算,因其工作不满12个月;而小朱觉得应按同岗位其他员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此外,对于停工留薪期时长,公司认为应按一般情况不超过12个月,小朱则称自己伤情严重,应适当延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计算标准上,工作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工资计算,所以公司按此标准计算工资是合理的。
2、停工留薪期时长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小朱若认为自己伤情严重需延长,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自行主张延长。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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