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精选解答 > 农村房屋分割该采用什么样的办法

农村房屋分割该采用什么样的办法

时间:2026.01.19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449人
律师解析:
1.家庭成员能协商的,签订分割协议确定房屋归属与份额,再办产权变更登记。
2.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分割会考虑建造情况,出资出力多者或适当多分;
也会结合居住使用情况,保障实际居住人权益。
3.涉及宅基地,因其归集体,仅本集体成员有使用资格,分割要合规。
非本集体成员或无法获所有权,但能得经济补偿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和小胡是农村的兄弟姐妹,父母离世后留下一处农村房屋。三人就房屋分割事宜进行协商,小朱认为自己对房屋建造出资较多应多分,小李觉得自己一直居住在此应保障其居住权益,小胡则主张平均分配。协商无果后,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该房屋。

案情分析:

1、法院在分割房屋时,会考虑房屋建造情况,小朱对房屋建造出资较多,按照规定对建造贡献大的一方可能会适当多分。
2、法院也会结合房屋居住使用情况,小李一直居住在此,会保障其作为实际居住人的权益。
3、由于该房屋涉及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使用资格。若其中一方非本集体成员,可能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但可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农村房屋离婚时分割方式如下: 1、属于婚前财产的,归一人所有;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都主张获得房屋的,价高者得;一方主张获得房屋的,要给另一方补偿;都不主张获得房屋的...... 更多>>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