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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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事司法制度中,要是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被拘留,最长可以拘留七天。在这七天内,可能会要求家属签署相关文件。家属要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去指定地点签字,这样才能了解案件的信息。签字并不是直接证明有罪,它只是案件处理中的一个环节。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而且必须立即送到看守所,最晚也不能超过24小时。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公安机关要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刑事拘留满七天后,警方可能会要求家属签署文件或了解案情。这是因为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处理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一种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所以,家属应积极配合警方工作,按照要求前往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