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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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权的约定,一般来说具有法律约束力。但生效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双方平等自愿、内容合法合规、已办理离婚登记等,这样房屋产权安排就有效。不过,要是协议签订过程中有欺骗、压迫等不正当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如何诠释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的法律效力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四点:首先,买卖合同的产生必须来源于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及自由意志;其次,卖方与买方都应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制定及实施均不能违背我国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中的任何强制性的规定;最后,还需满足法定的其他各项有效条件。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协议的效力问题在签署房产购置合同时,若有一方并未实施亲笔签署手续,那么这份合约将被判定为无效;反之,如果签约人虽然没有亲自签名,但是已经通过加盖公章来表明合同意向,此时该份购房合同依然具备合法效力。

房屋继承协议如满足继承人一致同意且条款合法,即具备法律效力。继承涉及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协议是各方协商遗产分配的书面文件。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顺序分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无第一顺位时由兄弟姐妹等第二顺位继承。

房屋共同所有协议依法生效,无论是否过户,其法律效力独立于过户程序,主要赋予债权性质的共有权,而非直接导致物权转移。即使未完成过户登记,协议本身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归属,仅在权利归属上产生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