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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会保障医疗报销比例

异地就诊可以报销住院费用,但是不能报销门诊费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第二十一条:异地转诊人员按规定办理转诊、登记备案手续的(转诊类别为“正常”),按照规定标准报销其住院医疗费用。除急诊外,未按规定办理转诊、登记备案手续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转诊类别为“非正常”),其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降低的20个百分点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范围。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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