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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房子征地找谁

政府拆迁房子征地找谁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28 13:57:24 已帮助19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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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拆迁房子的性质判断

离婚纠纷与房屋拆迁纠纷分属不同的案件类型,受不同法律规范的调整,婚姻法律规范和拆迁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内容、方法、规则均有所不同,但婚姻法律规范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为处理离婚中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案件确定了基本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等规定,是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核心内容,也是离婚案件中处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重要依据。


离婚案件一旦涉及房屋拆迁问题,首先要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即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份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的份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后两种情况下,安置房所有权的主要份额是夫妻一方父母的,夫妻双方所占份额相对较少,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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