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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别人的果树派出所有没有协调赔偿

故意损坏别人的果树派出所有没有协调赔偿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3-01 15:43:03 已帮助20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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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别人的果树派出所有没有协调赔偿
故意损坏别人的果树派出所一般会以协调赔偿为主,以此确定好双方责任比例;故意损坏人家财物并且拒绝赔偿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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