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新津安置房

新津安置房

新津安置房
我们到另一个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会选择租房作为解决居住问题。而且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赁广告,其中还存在欺诈的信息,没有房子,却也拿出来租赁,骗取租金,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2024-02-26 10:38:22 已帮助3785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新津安置房哪里有出售?有谁了解?
1、7月9日获悉,中建一局二公司中标成都市新津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新津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新津县天府新区配套区安置房建设项目等3项工程,合同额6.8亿元。这是二公司与新津县政府签订200亿《成都天府新区新津配套区基础设施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的首次正式签约。2、项目位于国家级新区四川天府新区,总建筑面积30.94万平方米,包括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安置房项目,工程的建设将加快天府新区新津区域“生态之园、特色之城”的建设步伐,是四川省政府、新津县政府高度关注的工程。3、新津县位于成都南部,有“南方丝绸古道第一站”、“成都南大门”之称。新津县76平方公里的区域被纳入天府新区规划,属于“两翼”中的西翼和“六区”中的成眉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区范围。按照二公司与新津县政府的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将于五年内,在新津配套区中心区15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开展规模约200亿元的战略合作。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