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可见,醉酒驾车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驾驶人还将会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
在赔偿问题上,如果驾驶人无力赔偿第三人遭受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依照新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第三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予以赔付。目前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对于主张的剩余款项因商业三者险保险条款中普遍将醉酒驾车的行为列为责任免除范围,保险公司并不负责赔偿,故对于剩余款项应由肇事者直接向受害人父母进行赔偿。此外,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付的11万元对肇事者而言并不意味着能够免除,该部分赔偿款项系保险公司代被保险人垫付的行为,其目的是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获得赔偿保障和医疗救治,因此,保险公司在向受害人赔付后,有权向小张这样的醉酒驾驶者进行追偿。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其实大部分情况下酒驾造成人员伤亡的,往往都是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所以此时做出的处罚,除了有交通行政方面的外,其实还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也就是会按照《刑法》中的量刑标准规定,同时结合实际的情节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