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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晚育)津贴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
二、申报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一份);
2、《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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