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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债不还找谁还钱

恶意欠债不还找谁还钱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8 06:30:25 已帮助25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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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债不还找谁还钱
欠钱不还的话一般是直接找债务人

1.债务人如果找不到的话是可以直接找担保人,如果不存在担保人那么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

2.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依法的实施处理。

行动指导

1.别人欠钱不还的话找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没有作用,因为欠钱不还并不违法,公安机关也不能对债务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如果当初借钱的时候有担保人,可以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找当事人的配偶还债,债权人要自己根据情况分析。

2.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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