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留置权是债权
留置权是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2 02:52:36
已帮助346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权人应当如何实现留置权?
留置权
人留置
债务人
的财产后,经过约定或者
债权人
通知的两个月以上的期限而债务人仍未履行
债务
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清偿债务;也可以直接将留置物拍卖,没有拍卖条件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变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留置权是债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留置权的取得是否能约定
对于留置权的取得是否能约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留置权的取得是否能约定答案是肯定的。留置权本身是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是《担保法》规定的法定质权,其取得条件、范围、及其解除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在约定中做出违反法律的条款不予承认。但双方可以根据现实条件约定解除留置权,即债权人自愿放弃其权利。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留置是《担保法》规定的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实质上是法定质权。留置权的取得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实现、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留置后立案是该如何回事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留置后立案是怎么回事对被调查人员留置后立案的,一般是确定留置人员有、违法、犯罪等的行为,需要对被留置人员立案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法》第四十五条:”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应是什么
留置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动产属于可以留置的动产;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3、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第四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第四百五十七条规定,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什么情形下可以适用留置送达
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情形下,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且在送达回证上记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有关基层组织和所在单位的代表,可以是受送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以及受送达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但是,如果需要送达法律文书是调解书并且受送达人拒收的,则不可适用留置送达。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哪些人应该承担债务人去世后其遗留的债务
1、债务人去世之后遗留的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承担,但是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承担,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父亲去世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债务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继母也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房屋继母也有份额,子女是无权拿回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法院可以拘留债务人吗
债务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违反法庭规则或者妨害司法的行为的,法院可以拘留债务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监察留置是什么意思
留置是指经监察机关批准将被调查人留在监察机关继续查问的行为。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违纪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法律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没有置换物能进行债权转让吗?
1、没有置换物能进行债权转让。债权转让是无因行为,不一定需要对方支付对价,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必须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权利;以及债权人要通知债务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债权转让置换的相关条件是什么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2、须转让的债权具有可转让性。不得转移的债权有:依据合同性质不得转移的债权,依照当事人商定不得转移的债权,按照法律规则不得转移的债权。3、须债权人与债权受让人达成债权转移的协议。4、债权转移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留置权保管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留置权保管合同的效力是否有效”问题回复如下:保管合同适用留置权。在有偿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不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留置保管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某有限公司有很多债权人,已资不抵债,其财产如何处置?是全部判给第一个起诉的债权人吗?
债权人不可以自行处置债务人财产。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债权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公证,诉讼等方式追回自己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可以对该借款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当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一定条件:(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债权债务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合同中权利转让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
1113次阅读
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债务
996次阅读
债权转让通俗解释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
882次阅读
提存人是否等同于债务人
#债权债务
1482次阅读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究竟如何
#债权债务
879次阅读
欠款人失踪,债权人可向谁追讨债务
#债权债务
877次阅读
关于
留置权是债权
精选专题信息
7天小额贷款不还会怎么样
2024.06.19
赌博欠的赌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4.06.19
货款还不起担保人是否有责任
2024.06.19
借款未到期能起诉吗
2024.06.19
个人借贷约定利息是否合法
2024.06.19
如何确定夫妻个人债务
2024.06.19
信用卡欠钱,跟车贷没还会不会坐牢
2024.06.19
借条上一般利息写什么
2024.06.19
欠条和借条的法律诉讼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2024.06.19
如何去让银行同意债务转让
2024.06.19
欠债人去世了债务要由什么偿还
2024.06.19
信用卡欠款5千逾期还不起是否会面临起诉?
2024.06.19
针对于朋友借手机不还会如何
2024.06.19
被家暴起诉离婚债务能减少吗
2024.06.19
借款合同是否一定要手印
2024.06.19
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2024.06.19
热门推荐
热门债权债务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债务债权律师
抵押担保律师
个人债务律师
夫妻债务律师
公司债务律师
民间借贷律师
欠款追讨律师
债权债务法规律师
债权债务案例律师
公积金贷款要多久审批下来
房产证费用怎么收费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安置房屋怎么办理产权证
产权证号怎样才是合法有效的
房产证明的程序是什么
2024年债务人恶意逃债该怎么办?
欠多少钱可以被起诉
欠款被仲裁什么后果
债权债务确认书
债务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转让协议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债权债务 转让协议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书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书
债权债务终止协议书
债务债权转让协议书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实行行为
结果加重犯
实行过限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因素
防卫过当
紧急避险
嫌疑人
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
共犯
同伙
共同犯罪
犯罪团伙
累犯
特殊累犯
什么是累犯
一般累犯
实行犯
逃犯
过失犯罪
想象竞合
想象竞合犯
不作为犯罪
间接故意
金融诈骗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钱威律师
2024-06-18 22:43:46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别人欠2800不还,说好的这个月18号还款,不还怎么办?
刘阳律师
2024-06-18 13:58:40
你好!这个利息太高了。
问题:卢律师,我弟弟民间借贷3万元?
钱威律师
2024-06-18 21:01: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王律师我弟弟民借贷3万元,家里人都不知情,现在他本人已离世,这个借贷我们该怎么解决?
杜强吉律师
2024-06-16 19:17: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前年,我给维他代理商钱了,他说货到给我货,最后又说没货了,不干了,钱也不退我一直说没钱,货也没给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27:26
连带担保责任,需要担保人承担责任,然后你再追责。但是案件建议先跟律师了解下情况,有没有过担保期。
问题:帮别人担保,但别人乱搞,导致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钱威律师
2024-06-14 19:19:25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借了别人20万高利息,8年了,对方会起诉我们吗,法院认定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4 09:21:04
如果共同债务归男方,对外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再进行追偿。
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承担倩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21:49:2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货款利息约定多少合理?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8: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每天好几个电话的打,现在打电话到我这里,现在没有钱还款,我朋友在网上借钱?
余律师团队律师
2024-06-11 15:10:22
你好,我们是专业做债务规划和债务协商的,微同电话180-864-14131
问题:那种信用卡协商还款能办理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4 09:21:04
如果共同债务归男方,对外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再进行追偿。
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承担倩务吗?
钱威律师
2024-06-18 22:43:46
你好,这边可以详细沟通的吗
问题:别人欠2800不还,说好的这个月18号还款,不还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16 19:17:5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前年,我给维他代理商钱了,他说货到给我货,最后又说没货了,不干了,钱也不退我一直说没钱,货也没给我?
吕美亮律师
2024-06-17 09:27:26
连带担保责任,需要担保人承担责任,然后你再追责。但是案件建议先跟律师了解下情况,有没有过担保期。
问题:帮别人担保,但别人乱搞,导致无力偿还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钱威律师
2024-06-14 19:19:25
你好,具体什么事情详细沟通一下
问题:借了别人20万高利息,8年了,对方会起诉我们吗,法院认定吗?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8: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每天好几个电话的打,现在打电话到我这里,现在没有钱还款,我朋友在网上借钱?
余律师团队律师
2024-06-11 15:10:22
你好,我们是专业做债务规划和债务协商的,微同电话180-864-14131
问题:那种信用卡协商还款能办理吗?
刘阳律师
2024-06-18 13:58:40
你好!这个利息太高了。
问题:卢律师,我弟弟民间借贷3万元?
钱威律师
2024-06-18 21:01:03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王律师我弟弟民借贷3万元,家里人都不知情,现在他本人已离世,这个借贷我们该怎么解决?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21:49:2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货款利息约定多少合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承揽人的留置权
下载
2
《民法典》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区别
下载
3
《合同法》抵押权、留置权、质权区别
下载
4
债权转股权协议是否有效新
下载
5
我的债权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下载
6
我的债权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下载
7
留置担保合同
下载
8
抵债物处置协议
下载
9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下载
10
债权人债权申请书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假冒专利罪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开设赌场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隐瞒、谎报军情罪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