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时,当事人放弃
子女抚养权,现在想
变更抚养权的,只要存在规定的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可以依法变更抚养权,由本人携带
抚养。相关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