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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长期聘用

不是,法律没有此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聘用失信人员。但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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