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二条指出:
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房屋是赠与夫妻二人,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杨女士没有份。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
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夫妻二人的,为
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
共同财产吗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