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离婚事宜中,当事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相较于前者,通过协议离婚办理业务可以高效快捷,并且成本低廉;
然而,这类形式对于当事人的条件设定颇为苛刻,在进行协商和协议之前,需要明确知晓如何签订离婚角视协议及其各项条款,包括财产分配以及子女的抚育等事项。
与此相比,选择诉讼离婚程序无疑会面临时间和精力上的困扰,同时也是在无法顺利达成协议离婚之时不二之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